观点|TCL与Sony成立合资公司,接手索尼旗下包括电视和家庭音响业务
2026年1月,Sony(索尼)官宣与TCL Electronics(TCL电子)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备忘录,计划成立一家合资公司,由TCL持股 51%、索尼持股 49%,接手索尼旗下包括电视和家庭音响等家庭娱乐业务的全链条运营(研发、制造、销售、售后等)。未来新公司仍会使用“Sony”和“BRAVIA”品牌,但运营控制权主要落在TCL手上。正式协议预计2026年3月底前敲定,新公司最早将在 2027年4月启动运营。
这意味着索尼电视业务将从自主营运模式向合资运营模式转变,是电视行业少见但影响巨大的结构性变化。
为什么会这样:行业现实与索尼的战略收缩
近几年电视市场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中国品牌整体出货量提升明显,市场占有率占据全球主流地位。根据TrendForce预测,TCL与索尼合并后2027年电视市占率有望接近 20%,缩小与行业领头羊三星的差距。
反观索尼电视业务则持续萎缩,2025年全球出货量预计仅 约410万台、份额不足2%,在全球市场排名靠后。
电视机属于低利润、高竞争的产业,索尼选择将其与TCL整合后退出自主运营,有助于把资源聚焦到利润更高、更具长期增长潜力的业务线,比如游戏(PlayStation)、影像传感与娱乐内容生态。
老例子对照:不是首例,但方式有别
在电视与显示产业,类似合作/转让案曾出现过,但形态不尽相同,能帮助判断趋势:
Sharp Aquos品牌曾一度授权给中国厂商 Hisense(海信) 在美国市场销售制造,并且有过合作、反诉事件。后来Sharp又收回授权。
Hisense也曾收购Toshiba(东芝)的北美电视业务,将品牌授权与生产打包用于市场运营。
这些例子说明:大品牌电视业务由于市场结构变化,品牌价值和制造能力往往被分拆或转移,但通常只是涉及品牌授权与区域合作,不像索尼这次是全球范围、合资公司层面彻底重构运营体系。
合资模式的核心逻辑
这次合作的核心在于:索尼贡献的是品牌价值 + 画质与声音处理技术(PictureProcessing、AudioAlgo)+ 生态能力;
TCL贡献的是显示技术研发、供应链规模能力、制造与全球渠道。
这种安排对双方来说有实质性的利益互补:索尼减少制造与库存压力、降低成本,同时保留技术与品牌溢价;TCL借助索尼强大的高阶技术和全球认可度快速提升其高端市场形象。
影音圈典型担忧与可能改变
从影音爱好者角度看,这种合作有两方面的担忧与机会:
索尼品牌的核心技术是否会被稀释。曾有观点担忧这种“品牌/技术授权模式”可能会像Sharp/Aquos在授权期内那样出现过质量分化现象——高端产品线与品牌定位可能更依赖TCL后端的执行。
另一方面,如果合资公司能真正把索尼的图像芯片与音频算法(AudioProcessing)与TCL的面板、供应链效率结合,理论上可能形成更高性价比的Bravia电视产品,尤其是在中高端市场,这对用户实际体验是利好。
未来并不确定,但趋势明确
这件事不是简单的“品牌转让”或“卖身”。它反映了整个电视与大屏显示行业的两个方向性事实:
日系品牌在全球电视市场上的相对力量在下降,无法单靠过去的研发投入和品牌积累抵抗中国品牌的规模与成本优势。
中国品牌正在向高端和全球化迈进,不再仅仅是“性价比替代品”,而是争取技术整合与品牌协作的更深层次参与者。



